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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烈庆祝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宁波中心增挂“宁波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牌子

关于新版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正式对外试运行的通知

中外学历互认 留学生获利最大

教育部公布的33个国家部分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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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回国工作

·留学回国人员派遣、落户手续须知·

(一)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输回车派遣、落户手续须出具: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进修或工作者,须提供国外单位的进修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国内单位接收函原件。

5、本人护照原件及首页和留学签证页复印件。

6、如跨省、市落户,须出具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注销户口证明。

7、现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但出国前系在职人员,且仍保留公职者,须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的证明原件。

二、博士配偶(曾出国)随迁须出具:

1、第(一)项中的4、5、6、7小项。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有国内学位,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未成年子女随迁须出具:

1、国内出生的,须出具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国外出生的,须出具出生证明及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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