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各留创园
 
 
保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
    

一、园区概况

    宁波保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是目前我国唯一一家设在保税区的留学人员创业园,2000年10月园区被国家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外国专家局批准为首批9家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园区之一。2001年12月园区被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青年海外学人创业基地”,同期还被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区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6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依托良好的环境、一流的服务、有效的扶持, 到目前为止,园区已有超过120家留学人员企业落户,总投资额逾7000万美元。累计承担国家和市级科技项目253项,获得各类专利142多项,共获得各级政府科技资金补助8300多万元。园区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利用国外的资金、技术及管理经验直接入园设立企业,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利用国外先进技术与国内资本合作入园,鼓励国内外科技人员设立研发基地,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与园区建立人才、技术合作关系,重点鼓励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入园发展。

二、优惠政策

    园区企业除享受保税区“免税、免征、保税”等特殊政策外,还享受:

项目补助  对新引进的留学生创业企业,自身生产或研发设备投入达到2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补助人民币20万元,最多可达到30万。

租金减免  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的项目,3年内免租金提供合理数量的科研场所;从事产业化的项目,生产用房第1年免收租金,第2年按标准的40%收取,第3年按标准的70%收取。

生活用房  留学人员3年内可免租金入住保税区生活小区。

资金配套  积极协助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获国家各类科技经费资助的项目,按照国家资助经费的50%进行资助;获市各类科技经费资助的项目,按照市资助经费的100%进行资助。对专利权人为区内企业的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每件给予1万元奖励;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再奖4万元。对入园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程技术中心、专利申报、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一定的奖励。

博士后工作站  入园企业符合申请博士后进站条件的,可向保税区博士后工作站提出申请,保税区管委会提供给进站博士后每月4000元的补助及免费住宿。保税区管委会免费提供生活用房给进站博士后使用。博士后出站如正式调入区内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含两年),保税区管委会将给予30万元的安家费。

三、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大厦6楼    邮  编:315800
联系人:吴建波、周方易             电  话:0086-574-86861310、86820302
传  真:0086-574-86869112          E-mail:wjbo@nftz.gov.cn
网  站:hi-tech.nftz.gov.cn/cyy.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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