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入口
中外学历互认 留学生获利最大
教育部公布的33个国家部分学校名单
1. 在外国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 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 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位证书; 3.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