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资金资助
宁波市每年安排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本市创业启动和科研开发项目,对每个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支持额度一般为10-30万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创业资金补助:
(一)承担单位为市辖企事业单位,项目第一负责人为留学人员,其申报项目符合甬科计字[2003]116号文件的科技项目经费资助范围,经专家或科技成果评价其技术领域属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
(二)来甬创办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50万元,软件企业一般不低于30万元,从事的项目技术属国内先进;承担单位对该项目的实际投入(不含基建费)占总投入的一半以上。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的文件要求。对获得人事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项目。经审查后,从市级创新创业资金中以1:1比例进行配套。 |